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
(2011年12月14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好今后五年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进一步繁荣发展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根据国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及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成绩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态势良好。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的哲学社会科学坚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方针,深入研究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促进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取得新进展。成立了一批马克思主义学院,连续举办多期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培训班,召开多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讨会,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研究不断深化,初步改变了一度存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有所弱化、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主导地位有所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人才青黄不接的局面,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正在形成。通过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重点课题、连续召开研讨会等方式,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和阐释。
涌现出一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标志性研究成果。我区承担的各级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大幅度增加、研究成果丰硕、社会影响广泛,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对策性研究协调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区共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189项,其中重大委托项目2项,比“十一五”时期增长了78 %,有14项成果鉴定为优秀;自治区社科规划立项299项,比“十五”时期增长29.4 % ;我区高等院校、社科院、党校共完成专著181部,论文及研究报告2700余篇,有24项成果被评为自治区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我区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特别重大委托项目“草原文化研究”,并形成《草原文化研究丛书》、“草原文化的核心理念”等重要研究成果,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内蒙古通史”最终成果作为优秀成果被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陆续出版发行。围绕自治区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推出了多项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应用研究成果,其中有些成果得到自治区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应用于决策。有些观点、建议,如“草原文化的核心理念”、“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村务契约化管理”等已在全区推广。以这些研究成果为标志的优秀研究成果的产生,不仅促进了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也使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于党和政府决策的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得到较好地发挥。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以自治区民族文化大区“九个一批”建设工程为契机,启动了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首次建立了“草原文化研究基地”等7个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高校系统和有关单位也从实际出发,结合各自的学科优势和特色,相继设立了一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蒙古学研究中心”建设扎实推进。各级各类研究基地的设立和发展,使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源得到整合、学科优势得到提升、研究方向进一步明确,在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及管理新模式、培育建设创新团队、促进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推进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卓有成效。自治区社科联直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社会团体共112个,是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的主力军。通过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活动,普及宣传哲学社会科学知识,着力打造哲学社会科学的普及和宣传平台。“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周”、“北疆讲坛”,特别是各类理论讲堂的创办受到了公众的普遍欢迎和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成为我区有较大影响的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品牌。
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逐步加强。“十一五”末,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教学人员达到4万人。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建设,积极扶持和培养优秀人才。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为载体,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为平台、以一系列相关政策制度为保障,通过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及实施各类人才培养工程,加大了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引进、支持和培养力度,一批学术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脱颖而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还不能完全适应自治区发展的要求,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研究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能力不够强,高质量的学术创新性成果不够多;哲学社会科学各路队伍条块分割、各自为战,重立项、轻管理、低水平重复研究的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滞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经费分配、事业发展从总体上缺乏合理布局和宏观统筹的问题比较突出;社科规划项目总量偏小、资助强度偏低、研究成果转化工作薄弱、宣传推介机制不健全、学术著作出版难等问题仍然存在;学术浮躁现象比较明显,学风建设亟待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经费投入尤其是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的经费投入不足。对这些问题必须给予足够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推进富民强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哲学社会科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使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同时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和严峻的挑战。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认清形势,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抓住机遇、用好机遇,紧密围绕自治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探索发展规律、提出对策建议,推出更多具有前瞻性、指导性的研究成果,为推动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十二五”时期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推动理论创新,深入研究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问题,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功能和作用,为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美好的内蒙古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引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旗帜,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全过程、各领域,善于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及内蒙古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使哲学社会科学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要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规律和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注意把握政治问题和学术问题的界限,提倡不同学术观点、学术流派的争鸣与切磋,提倡科学说理的批评与反批评,努力营造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和谐的学术环境,使哲学社会科学保持旺盛的活力。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进理论创新。鼓励和支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以创新的精神和独到的视野,研究解决改革、建设和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结合内蒙古实际,积极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大力支持跨学科研究,培育发展新兴学科,努力推动学科融合。
坚持立足内蒙古、立足当代,面向全国、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立足自治区发展需要,从当代中国和当今世界的发展中,从古今中外丰富的学术思想中汲取有益成分,扬弃旧义,创立新知。对民族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其优秀成分得以传承发扬。对外来文化,要科学鉴别,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一切有益的思想成果,同时也要坚决批判和摒弃那些错误的、腐朽的、反动的思想。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大力推进我区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提升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在国内和国际学术界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在学科建设及研究力量的布局上,要统筹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传统学科研究与新兴学科研究、宏观层面研究与微观层面研究、研究成果转化与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协调发展。在突出应用对策性研究的同时,重视关系到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全局、对学科创新发展起关键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在优先发展自治区特色、优势学科的同时,大力支持哲学社会科学弱势学科、小学科及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在充分发挥重点科研单位主力军作用的同时,重视发挥社科研究相对弱小单位的作用,使哲学社会科学在重点突破的同时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把自治区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作为重点,加强应用对策性研究,进一步提高我区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把重视和加强基础性研究作为建设和发展我区学科优势的突破口,在蒙古学、草原文化学、民族问题研究等学科领域推出一批在国内和国际有重要影响的、高质量的学术创新性成果,初步形成具有内蒙古特色和风格的优势学科和学术流派。
——把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学队伍建设作为创新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任务之一。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人才的培养力度,打造一批科研创新团队,培养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学术领军人物和青年英才。
——把加快哲学社会科学体制改革、机制改革作为激发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活力、提高创造力和效率的重要保障,强化宏观管理,优化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引导良好学风建设,逐步实现科学管理、依法管理。
——把制定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作为抓手,确定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的总体目标、任务、原则和步骤,努力构建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发展规律的哲学社会科学新体系。
三、“十二五”时期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推进自治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要把研究阐释、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首要任务,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提高我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水平和理论创新能力。深入研究阐释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基本观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内蒙古实践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内蒙古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及党的建设的发展规律,不断推出有深度、有价值、对实践有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进一步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带动作用,努力完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确定的各项任务,加大对创新理论研究项目和成果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强对创新理论成果的宣传和普及,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推出一批通俗理论读物,深入总结探索基层讲堂对推进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作用和具体路径。深入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丰富完善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群众中的感召力、吸引力和认同感。重点研究提炼内蒙古精神,积极探索民族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途径、载体和方法,探索如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多样化社会思想和思潮,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凝聚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二)加强自治区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为自治区科学发展、富民强区建言献策
要紧紧围绕内蒙古科学发展、富民强区的主题,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举措。深入研究内蒙古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和战略重点,研究内蒙古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系、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系、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系、内蒙古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研究内蒙古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推进全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内蒙古沿黄经济带产业布局,加快呼包鄂一体化进程,支持东部盟市加强产业建设,内蒙古沿边开放战略基地建设;研究完善城镇化布局、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问题;研究内蒙古产业结构、收入分配结构、需求结构等调整问题;研究内蒙古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内蒙古建立国家能源、新型化工、有色金属和绿色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内蒙古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及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等问题;研究提高内蒙古企业竞争力、民营企业自主创新与综合竞争力、非资源型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鼓励民间投资的体制和机制改革等问题;研究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创新和发展新型农村牧区经济组织、现代农牧业、特色农牧业、服务业可持续发展、林权制度改革、内蒙古农牧业产品物流信息化体系建设、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旅游产业集群及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等问题;深入研究提高农牧民和城镇居民收入、农牧民和城镇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机制、提高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长效机制等问题。
(三)加强自治区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推进自治区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建设
围绕阐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民族发展道路的必要性,深入研究和完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探索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方法和途径、内蒙古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途径和经验;研究内蒙古民族关系现状与发展趋势、不断改进民族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机制;研究中央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关系、发达省区与我区的关系、中央企业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开发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关系,建设“和谐内蒙古”的途径和机制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深入研究完善地方立法的体制机制、提高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设质量,法治政府与依法行政,探索保障与改善民生、公平分配问题的法律制度,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公民基本权利,城镇化过程中地方立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法律制度;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建立民意表达、批评建议、协商对话等利益诉求机制,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决策纠错改正机制、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和受损对象利益补偿机制等进一步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自治区社会管理改革创新的理论与实践,深入研究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基层民主管理创新、具有自治区民族特色和地区特点的社会管理模式,协调民族地区社会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的机制、社会矛盾预警和化解机制、群体性矛盾政策,研究宗教现状、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公共政策的社会价值导向,互联网发展对社会管理的影响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与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共参与、完善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民生优先、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研究社会保障与改善民生的政策,研究农村牧区发展与农牧民利益的保护、牧区生态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效益评估、发展民族教育、研究扩大就业、建立就业服务体系与就业援助制度、失地农牧民就业引导,研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扶贫开发、完善城乡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立符合我区区情的城镇住房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等问题。
(四)加强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研究,推动自治区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围绕提升我区文化软实力,深入研究自治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加快研究文化强区发展战略,研究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资源整合、深化蒙文媒体内部机制改革、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形成新的市场主体、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培育新兴文化业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培育特色知名文化品牌、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吸引社会资本兴办文化产业、提高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的问题;深入研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完善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内蒙古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中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围绕推进我区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加强内蒙古历史文化知识科学普及工作,深入研究挖掘、保护与开发民族传统文化和特色地域文化的丰厚资源,研究我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积极推进草原文化史、草原民族文化变迁、草原文化现状与发展趋势、草原文化价值体系研究,推出一批对草原文化学科建设意义重大的精品力作;研究推动我区文化“走出去”战略,打造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产品、拓宽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渠道、提升我区文化对外传播力和影响力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
(五)加强自治区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战略问题研究,推进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深入研究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承载力、建设生态安全功能区、加强重点生态区域的保护与治理、加强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治理、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建立我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模式、协调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等问题;深入研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方式及消费模式、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建立低碳经济政策体系与评估机制、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与农牧业体系、构建循环型城市与社区、加快建设环境应急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等问题;研究加强我区森林及草原保护与建设、沙地沙漠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节约利用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草原地区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保障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
(六)加强党的建设重要理论和创新实践研究,提高自治区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紧密联系党的历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内蒙古的伟大实践,围绕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深入研究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体系结构、路径选择;深入研究如何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的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的方法推进党的建设;深入研究党的中观理论问题,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建设的内在关系与实现路径;认真总结研究在革命、建设和改革长期实践中,党的建设规律和执政规律在内蒙古地区的特殊性,不断丰富和发展党建理论;深入研究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持续完善党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和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等重大问题;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培养造就优秀年轻干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我区科学发展能力的问题;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方略,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深入研究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党员数量与质量、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研究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七)加强基础性研究和学科建设创新,构建具有内蒙古特色和风格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
要充分认识基础性学科在整个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中的战略地位,及对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作用,鼓励和支持对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创新意义的基础性研究,鼓励和支持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有重大作用的基础性研究。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前沿性、原创性、对学科创新发展起关键性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重点深化和拓展蒙古学、草原文化、民族问题等重点学科的研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区的优势学科;积极扶持对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族等我区人口较少民族开展多学科多角度的研究;积极扶持对红山文化的研究、河套文化的研究、古代北方民族历史文化的研究,培育发展新的学科优势。鼓励开展跨学科研究和综合性研究,鼓励研究方法和手段创新,推出一批对文化传承创新有重大意义、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为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四、“十二五”时期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
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哲学社会科学的性质、作用、地位及发展和研究规律,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大意义,把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各盟市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宏观指导,改善领导方式,提高领导水平,加大经费投入,使哲学社会科学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为我区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调整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全区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整合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五支队伍,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设立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定期咨询制度,经常向哲学社会科学界提出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重视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运用于各项决策和工作实践之中。进一步规范社科类社团建设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和民办社科机构等阵地的引导和管理,切实加强对形势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引导和管理,提高领导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的引导示范作用
继续发挥好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的导向作用。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事关自治区发展全局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和对推进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创新有重大意义问题的研究为拟定年度《课题指南》的重点;进一步增加自治区社科规划立项数量,年均立项逐步增加,五年累计立项达到400至500项。进一步优化项目结构体系,合理确定应用对策性研究项目和基础性研究项目的比例关系,增设项目类别,设立重大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委托项目、基地项目和盟市项目。依据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推进规划管理工作方法、手段、机制创新,修订完善《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坚持双向匿名的评价原则和鉴定成果的分级制度,改革项目评审机制和评价体系,推行项目契约化管理,完善成果鉴定制度和方法。加大对社科规划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加大项目进展情况年中、年终检查力度。加强规划项目成果的转化,设立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优秀成果文库,力争每年资助出版一批优秀成果;创办内蒙古社科研究《成果要报》,定期召开成果发布会,利用各类媒介加强优秀成果宣传,及时报送有价值的成果供自治区党委、政府部门决策参考。进一步完善社科规划两级管理体系,加强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定期评选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及基地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完善内蒙古社科规划网,建立健全社科规划管理工作信息化平台,加强社科工作调研和信息沟通,及时了解和倾听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需求和呼声,把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建成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之家,更好地发挥团结、凝聚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作用,引领推动我区哲学社会科学沿着正确方向繁荣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
要紧密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把研究基地建设成为支撑我区民族特色基础研究和更好服务于党委政府决策咨询的重要平台及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的实验平台。打造一批科研团队和学术领军人物,推出一批创新性成果,培育一批新的优势学科,建立一套崭新的哲学社会科学管理模式和制度,力争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服务社会、体制改革等方面有新突破,更好地发挥研究基地在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各级研究基地主管部门,要在巩固已有研究基地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研究基地的支持力度,完善管理机制,确保研究基地活力。“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要根据需要在数量上进一步增加,在类别上增设自治区社会科学实验基地。
(四)进一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要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研究的规律,打破学科封闭僵化、学术创新乏力的科研管理体制,形成以出人才、出精品为目标,能够促进学科融合交叉、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组织高水平团队、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的高效而富有活力的科研管理新体制。从自治区实际出发,构建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多元学术研究分类评价体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质量第一的原则改进和完善科研项目评审机制;以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应用性、可转化程度为主要内容,建立客观、全面、科学、符合区情和哲学社会科学特点的研究成果评价机制;积极探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宣传、推介、转化途径,建立健全研究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科研激励机制;以引导学术自律、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惩戒学术不端为核心,建立和完善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长效机制,从宏观上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加大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资源的整合、协调力度,建立跨地区、跨单位、跨部门的科研组织管理协调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保证现有资源的科学合理使用,进一步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整体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
要充分认识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核心作用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各有关部门关于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各项方针政策,改进完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创新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开发、人才评价发现、人才选拔任用、人才流动配置、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召开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大会,持续搞好自治区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继续办好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研修班,大力实施“文化名人”工程,评比表彰“四个一批”人才,通过制定实施培养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的行动计划,培养一批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理论联系实际、功底扎实、治学严谨、勇于创新、作风正派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物,扶持打造一批创新团队,努力营造有利于哲学社学人才的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六)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费的投入力度
与自治区经济较快发展相适应,逐年增加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费的投入,并确定合理的年度增长幅度,以保障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基本需求。增加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经费的投入力度,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保证自治区规划基金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增加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建设经费投入。建立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优秀学术成果出版基金,启动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优秀成果文库出版工作。在加大自治区各级财政投入的同时,鼓励科研单位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多渠道筹集研究经费。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编辑: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