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区可持续发展研究基地课题招标指南
为了充分发挥“内蒙古地区可持续发展研究基地”的研究优势,秉持以“课题为纽带、科研为带动,服务社会”的理念,建立“面向社会开放、与各部门联合、多学科互动”的研究平台,经研究决定,“内蒙古地区可持续发展研究基地”面向各界公开进行课题招标,希望汇聚全区学者专家聪明才智,为内蒙古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理论研究提供支持、为自治区各级政府的决策制定建言献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一次全委会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推动内蒙古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的大繁荣大发展服务。
二、课题指南
为聚焦和凝练研究方向,集中研究资源,突出研究重点,研究基地对申请者的申报课题进行了规定,申请者必须围绕下述研究方向进行定向申报或在所设方向下自设课题进行申报课题立项。
研究方向一:内蒙古地区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
1、内蒙古地区与俄蒙合作发展研究
2、内蒙古地区与周边省区的合作开发模式研究
3、内蒙古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
4、内蒙古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5、内蒙古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方法评价研究
研究方向二:内蒙古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
1、内蒙古地区产业生态化成长模式研究
2、工业园与内蒙古产业生态化研究
3、循环经济与内蒙古产业生态化研究
4、内蒙古地区产业集聚化成长模式研究
5、内蒙古资产业集聚与经济发展互动关系研究
6、内蒙古地区产业技术化成长模式研究
7、内蒙古资源型产业的技术创新研究
8、内蒙古资源型产业的转型升级研究
9、内蒙古新能源开发利用和非资源性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研究方向三:内蒙古地区资本成长与公司治理研究
1、资本成长与内蒙古经济发展的策略研究
2、内蒙古能源金融发展研究
3、内蒙古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研究
4、内蒙古资源优势与金融资本互动关系研究
5、内蒙古资源型产业的公司治理研究
三、招标要求
(一)人员要求
1、凡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申请人要求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积累。
2、投标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必须参加研究基地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并负责汇报课题研究进展和研究成果,挂名或不负担实质性研究的工作人员不得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二)研究要求
1、本次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研究基地内部人员与研究基地外部人员联合申报并开展合作研究。
2、课题研究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有系统翔实的文献综述,有科学、可行性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问题明确,重难点突出,创新点清晰;要做到宏观性与微观性的统一,前瞻性与现实性的统一,理论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按投标书计划完成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研究质量。
3、每个申请人只限申报一个课题。要如实填写申报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四、课题研究时间及成果要求
(一)课题研究期限
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6个月为研究期限。
(二)课题结题形式
1、提交研究课题报告1份,不少于5万字;
2、提炼政府咨询建议1-2份,每份不少于5000字;
3、以课题为基础经提炼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内蒙古地区可持续发展研究基地资助”。
五、经费资助
经费资助额度为:1万元。
六、申报办法
(一)资料下载
申报者请从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站下载(http://jjxy.imu.edu.cn),下载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内蒙古可持续发展研究基地资助项目申报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按有关要求填报。
(二)申报材料
《申请书》要求一式8份(1份原件7份复印件),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用计算机填写,活页夹在申请书内。活页内不许出现项目申报者的任何个人信息。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受理申报材料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8日,各申报者应保证在此之前将申报材料寄至“内蒙古可持续发展研究基地”办公室(内蒙古大学经管楼215室),用word录入的《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 nmsustainability@sina.com
七、评审和中标
(一)课题评审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匿名评审方式,由内蒙古可持续发展研究基地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二)评审专家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人确定后,由研究基地秘书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接到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招标课题合同书。
八、课题管理
(一)本次招标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及结题等,按《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
(二)招标课题研究经费在签订合同后首付80%,课题通过鉴定结题后再拨付20%,经费使用遵照《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
(三)中标课题组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课题研究,按申报书提交课题结题材料。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内蒙古地区可持续发展研究基地
邮政编码:010021
联系电话:13327100836
联系人:茶娜
编辑: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