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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东部经济历史文化研究基地2012年度招标课题通知

2013-09-30 来源: 作者:

  各有关部门及研究单位:

  根据内蒙古社科规划办《关于将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纳入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的通知》精神,内蒙古东部经济历史文化研究基地启动2012年度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研究基地招标项目申报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研究基地“十二五”规划将研究向深度和广度扩展。在选题上要紧紧围绕内蒙古东部经济、历史、文化这一中心,大力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基础研究要在占有资料和前期成果的基础上,注重理论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方法创新,注重原创性、拯救性方面的研究。应用对策性研究要紧密结合东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以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战略及政策为导向,选择具有针对性、紧迫性和可操作性的课题开展研究。申报中鼓励跨学科研究,将文化与历史,文化与产业,经济与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

  二、《内蒙古东部经济历史文化研究基地2012年课题指南》指导本次申报工作,申报时要按照所列范围进行选题和论证。课题指南主要为选题指明方向和范围,申报者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项目坚持两轮评审制度。招标项目立项后为自治区社科规划2012年度一般项目,遵照《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管理。

  四、内蒙古东部经济历史文化研究基地2012年度招标项目立项的课题,基础性研究成果形式以专著为主,研究时间为2年。应用对策性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时间为1年。研究报告(成果不低于2万字)并发表阶段性论文(在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少于2篇),要紧扣课题的主题,在结项时形成一篇3000字以上研究综述。内蒙古东部经济历史文化研究基地为成果第一署名单位。

  五、凡在内蒙古地区工作或基地外聘专家,从事相关问题研究,且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申请人员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讲师一级的青年教师申报课题要有2名教授推荐。主持并按时完成国家或自治区的项目,且成果等级为良好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六、项目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本课题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七、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内蒙古东部经济历史文化研究基地2012年课题指南》、《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等)请从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东部经济历史文化研究基地”网站下载。《申请书》(A表)要求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B表)要求一式3份。申请书和活页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原则上用计算机填写,活页夹在申请书内,活页内不许出现课题申报者的任何个人信息。

  八、请申报者于2012年8月15日之前将课题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报送内蒙古民族大学科技处506室,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秋喜

  电话: 0475-8314284 13624759919

  邮箱:tongqiuxi@163.com

                                                                                                         内蒙古东部经济历史文化研究基地

                                                                                                                           2012年7月1日

编辑: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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