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出版首批《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成果文库》的通知
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党校、社科院,有关单位:
为充分展示我区社科规划优秀成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鼓励广大专家学者以优良学风打造更多精品力作,推动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我办决定从今年起设立《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文库》),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出版范围
首批《文库》主要资助出版近年以来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已结项但尚未出版的著作类优秀成果。研究报告、论文集以及工具书和软件等暂不资助。
二、资助出版条件
1、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瞻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意义重大;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2、申报成果必须是2010年1月至2013年2月已结项的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成果。
3、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著作,字数一般不超过30万字。
4、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5、每位申请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三、评选办法
1、入选《文库》成果,须经专家评审确定。评审专家从《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专家数据库》中选定。评选工作由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具体负责组织。
2、评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宁缺毋滥。首批《文库》入选成果暂定为5部著作。
3、入选的成果,出版费用由自治区社科规划办负责,由内蒙古人民出版社统一出版。申请者可获200本赠书,不再给付稿酬。
四、具体要求
1、申请人须填写《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成果文库资助出版申请表》2份(从内蒙古社科规划网下载,网址:http://www.nmgskghb.com.cn),用A4纸打印完整书稿4份,包括前言、目录、正文、后记等,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2、申报工作由单位统一组织,我办不受理个人申请。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4、材料寄送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党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邮编:010096)
联系人:李莉 戚向阳 联系电话:(0471)4812714
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3年2月25日
编辑: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