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理念的本土化过程:从生态博物馆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校乌力更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生态博物馆与民族文化生态区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0XMZ048),最终成果于2013年5月经同行专家鉴定,以良好等级结项。
生态博物馆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保护文化多样性。而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在不同地区、不同自然环境中的文化保护模式,它是生态博物馆这个先进理念在中国本土化的结果。因此,将生态博物馆和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结合起来是最适合于中国西部民族地区基本现状。为了更好地保护中国各民族丰富多彩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为中国文化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条件做出贡献,这是本项目研究的主要目的。而本项目研究的意义在于:第一,生态博物馆和民族文化生态区建设既是保护文化多样性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的有效措施之一;第二,生态博物馆和民族文化生态区是在原来的地理、社会和文化条件中保存和介绍人类群体生存状态的博物馆和民族文化生态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模式;第三,生态博物馆和民族文化生态区的建设是保护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生态的双赢之举;第四,有利于树立居民文化主人意识和培养对文化的觉悟;第五,有利于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社区的知名度。
文化问题归根到底就是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思维定势问题。生产方式决定着生活方式,生活方式又影响着思维方法,这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文化就是在这一过程中沉淀下来的东西。文化的这一沉淀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类群体的生存环境。因此,保护一种文化就必须保护这一文化所依存的整体环境。
生态博物馆的建设和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一种尝试和探索,在中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解决好很多现实问题。例如,生态博物馆与城市化中的民族文化保护的关系;生态博物馆的建设与新农村牧区建设协调统一的关系;生态博物馆与保持民族文化原创性的关系;生态博物馆与旅游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生态博物馆与自然保护区、民俗村和传统博物馆的关系;生态博物馆与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关系等等。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中国从国外接受民族生态博物馆这个先进理念之后,在慢慢吸收、消化并利用为己所用的过程中,经历了至少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全面接受国外经验,完全照搬国外做法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主要是学习和领会其精神实质;第二阶段,是吸收和消化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主要进行研究和探索;第三阶段是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主要从本国国情出发,将生态博物馆本土化并在各地建立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笔者以为,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这一做法最适合于北方民族地区,如果在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形式上再增加民族生态博物馆的原则和内容更为贴切。这一做法更有利于北方民族地区的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的工程。在此必须指出,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划定或建立都应以民族生态博物馆的立意为准绳,必须有自己严格的原则和具体内容,不能走形式,这是最重要的前提条件。这样做更能有效地保护民族传统文化,更能切实地传承应该被传承的东西。也许,有人会提出生态博物馆与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哪个大哪个小的问题。笔者以为,在理论上两者并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名称上不同而已。但从目前情况看,一些地方的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在建设力度上不尽如人意,有的缺乏整体规划和透明度,有的缺乏应有的调查研究,有些真正应该被保护的地区没有列入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名单,还有的是缺乏具体工作内容和管理措施,其中更多的是缺乏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意识和举措。原因何在?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划定和建设缺乏一个严格的原则和具体内容,在其选定过程中,更是缺乏严肃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规划。应该指出,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中应注重以下几点:一是集中反映原生态文化;二是文化传承人的集中;三是自然生态环境良好;四是民居风俗突出。
目前来讲,民族文化保护工作面临很多现实问题,就拿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存在着民族文化保护工作面临着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区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问题;实行草原承包制度后的各种矛盾的凸显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生态移民工程实施后的民生问题;民族传统文化的严重遗失问题等诸多问题。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必须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当然,在文化保护和传承方面,世界上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模式。不同地区的不同自然环境及其客观规律决定了各个不同地区人类生存方式和思维定势。从这一思路出发,笔者产生了对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一些构想。
第一,整体设想: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生态博物馆。在选定文化生态保护区时,必须找准有整体保护价值的地方。从内蒙古游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角度出发,笔者想推荐两个地方,一是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罕苏木镇;另一个是通辽市扎鲁特旗格日朝鲁苏木。应该强调的是,生态博物馆的建设必须在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基础之上,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单纯的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会在文化内容的集中体现上力不从心,而单纯的生态博物馆,会在文化的活太管理上势单力薄。
第二,整合理顺:若干关系的协调。
1.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和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结合。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因此在具体操作和管理中很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即保护与发展、盈利与非盈利等问题上会产生很多矛盾,所以,协调各种关系是一个关键性的工作。
2.各级各类博物馆之间的联盟衔接。国家文物局经过深入调研,于今年年初推出了一个旨在建设‘世界一流博物馆’的计划。在这份计划中,11家博物馆榜上有名,却没有一家民族类的博物馆。这使人思考很多问题。我们暂且不谈这些问题,但我们应该思考民族民族文化保护的另一种出路:中国民族博物馆和民族文化生态区联盟。很显然,要想建设好中国少数民族博物馆联盟和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联盟,就必须建设好各个地区内部的各类博物馆和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之间应有的衔接关系。
3.注重传统文化与现代娱乐的结合:以马文化为例。蒙古族被世人誉为“马背民族”,他们的许多生活习惯和生产用具都是为了适应马背生活而养成和产生。蒙古马是世界250多个马品种当中的一种。在蒙古高原的不同地区也有不同品种的蒙古马,锡林郭勒草原上有著名的乌珠穆沁马、阿巴嘎马、上都河马;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有白岔铁蹄马;鄂尔多斯高原有擅长走沙漠的乌审马。乌珠穆沁马和上都河马为蒙古马的代表品种。蒙古马作为中国优秀畜禽保种名录之中。但是,目前中国大陆还没有一个马产业综合开发示范工程基地,也没有形成以马产业为龙头的知名企业,内蒙古也如此。
4.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及其展示中心与民间文化协会的协调。近年来,在内蒙古地区创建了很多民间文化协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民族文化保护工作中如何与这类民间团体取得共识?如何与他们合作?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潜力?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者们应该回答这类问题。以笔者看来,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展示中心或信息中心与这些民间协会的关系应最为紧密,在将来的发展过程中它们之间的合作应该最为活跃。
第三,健全法律制度:建立一套规范化的管理模式。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已近三十年了,但是五大自治区的自治条例还是迟迟不出台,有关部门的实施细则也尚未制定。这对民族地区诸多权利的保护影响巨大。目前,国家还没有保护民族文化资源的专门的系统的法律制度,只是《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章第三十八条,《文物保护法》第十章第二条第五款有所提及。“传统文化是公共资源,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保护责任。中国在该领域的现有立法主要集中在国家对传统文化的管理上,在扩展一步,最多也就是从公法视角来加强对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而私法视角的传统文化法律保护则几乎没有。”(田艳,王禄:《少数民族文化风险及其法律规制研究》,《贵州民族研究》2011年第4期。)国家应该尽快制定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保护的有关法规,完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保护的法规体系,加快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保护的法制化进程。现在,传统文化被认为是一种“公有领域”,这样一来就缺少产权制度的保护,由此造成保护与开发中的混乱状态。(同上)内蒙古农村牧区的基本情况是“占用牧区的土地集体所有权不给任何补偿”,“牧区政策基本没有牧民的参与,牧民没有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盖志毅1冯静蕾1巴图布音2奥仁其3陈继群4:《论内蒙古牧区五种资本的不平衡性》,《内蒙古日报》,蒙古文,2011.9.19。)因此,针对这些情况,我们“是否应该赋予少数民族对其传统文化的独占开发权” ,同时尽快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实施细则。(田艳,王禄:《少数民族文化风险及其法律规制研究》,《贵州民族研究》2011年第4期。)
第四,强调民族文化整体性保护理念。人类的生存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适应自然环境的过程,而其发展过程则是认识自然规律的过程。民族文化的保护必须首先关注其现时状态,并加以整体观察和综合研究。我们所强调的非物质文化活态传承问题,就是关注文化保护的整体性问题。目前,由于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人口分布极为分散,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土地管理制度的缺陷等方面的原因,内蒙古的民族文化特色区域越来越走向支离破碎的状态。因此,对内蒙古自治区而言,民族文化整体性保护理念首先牵涉到保护牧民或当地居民的整体利益问题。保护牧民及其掌握的传统游牧知识应该是游牧文化保护和保护区建设的重中之重。在我国最早撰文呼吁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刘魁立先生明确提出:如果不能从整体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关注并进行综合保护,如果仅仅以个别‘代表作’的形式对已经认证的文化片段进行‘圈护’,那就可能在保护个别文化片段的同时,模视、忽略、遗弃或者伤害更多未被‘圈护’的优秀文化遗产。
本研究项目由八个部分(包括“前言”和“主要参考文献”)组成。因为本研究成果第一次在生态博物馆和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结合点上进行探究,所以将为其他专家学者的各个角度的深入研究提供很有价值的参考资料和建树;因为本研究成果针对的是国家和民族所面临的非常现实的问题,所以将为具体工作部门提供具有一定水准的工作思路和规划灵感。因此,本研究成果为国家社会文化建设,尤其对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文化建设将发挥一定的作用。
编辑: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