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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2016-10-10 来源: 作者:

各盟市委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委宣传部,各高等院校,各社会科学研究单位:

  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指导全年各类项目申报。

  二、评审立项工作将继续优先支持在协调推进自治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应用对策研究课题;优先支持体现前沿性、原创性、开拓性,并对推动学科建设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理论课题;继续坚持向青年项目和盟市社科研究单位倾斜的政策,鼓励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

  三、各申报单位要严把质量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规模,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申报者必须依托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各盟市委宣传部要做好当地党校、社会科学院和专科院校的申报组织工作。

  五、2016年课题申报继续实行网上申报方式(后期资助项目除外),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将于10月20日正式开通,登录端口在内蒙古社科规划网。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18时前,各科研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3日18时前,届时网络将关闭。纸质材料请于11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党委宣传部1203办公室)。

  六、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代码表》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等)从内蒙古社科规划网(http://www.nmgskghb.com.cn)下载。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网上申报填写完成后,由申报系统导出)一式6份和《申报材料汇总表》(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填写)1份。申请书须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后期资助项目不需网上申报,所用申请书可在规划办网站“申报表格”一栏下载,需提交《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1份,装订成册的成果3套。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0471—4812714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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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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