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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的通知

2019-09-0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公室 作者:

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内蒙古党校,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各相关科研单位等:

  随着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逐步完善,我办将自2019年9月10日起,全面启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线上结项管理功能(详细内容见《关于启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线上结项管理功能的通知》)。该功能启动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所请的同行评议专家必须在平台的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中产生,因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我办近期将集中增补一批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资格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公道正派,认真负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愿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和成果鉴定结项等工作。

  3.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科研成果,有个人专著或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论文。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人文学科或个别冷门研究领域可放宽到70周岁),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二、具体安排

  1.责任单位做好宣传组织推荐工作。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新增补专家的推荐工作。一是要充分宣传此次入选的意义,二是务必通知到责任单位各个二级学院或院系,三是推荐专家必须征求专家本人意愿,对愿意入选的专家,要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录入和汇总报送工作。

  2.专家个人信息录入。由专家自行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s://xm.npopss-cn.gov.cn)主页进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填写,首次注册和登录方式详见平台首页使用说明。请务必确保入库信息内容准确、规范、完整,

  3.各单位请务必于9月30日前完成系统在线填报工作。填报完成后,我办将审核通过的专家提交全国社科工作办进行终审,经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核通过的专家方可登录系统。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抓好落实,按照推荐条件严把政治关、学术关、道德关,确保同行评议专家增补工作顺利完成。本次集中增补专家工作完成后,各责任单位要把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维护作为一项常规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及时更新本单位同行评议专家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

编辑:包通拉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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