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20年度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青年理论骨干专项课题的通知
自治区各相关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度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青年理论骨干专项课题立项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2020年度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青年理论骨干专项课题管理规定》(附后)相关要求做好课题研究与管理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2020年度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青年理论骨干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项目批准号 |
课题名称 |
项目类别 |
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成果形式 |
资助金额 (万元) |
2020ZQN0001 |
内蒙古“五位一体”全面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
青年项目 |
白木仁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
研究报告 |
1 |
2020ZQN0002 |
内蒙古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经验与路径研究 |
青年项目 |
张昆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研究报告 |
1 |
2020ZQN0003 |
全媒体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播机制优化研究 |
青年项目 |
李贵文 |
实践杂志社 |
研究报告 |
1 |
2020ZQN0004 |
推进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青年项目 |
张慧春 |
内蒙古大学 |
研究报告 |
1 |
2020ZQN0005 |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地区高校校园文化研究 |
青年项目 |
路冠军 |
内蒙古农业大学 |
研究报告 |
1 |
2020年度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青年理论骨干专项课题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研究成果尽快转化,特制定此管理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立项承诺及研究起止时间
2020年度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青年理论骨干专项课题立项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结项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所有项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提前结项。
项目负责人对批准项目的研究范围、成果形式和完成时限无异议者视为立项承诺。课题研究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由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的,需由科研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所有项目到期不能提交研究成果或违反项目管理规定内容的一律终止研究。
二、经费拨付方法
立项资助经费为1万元。资助经费在课题立项时一次性拨付。批准后的项目经费不再追加,资助经费低于申请额度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不接受资助,立项协议自行废止。如接受资助,课题组不能以资助金额不足为由,擅自变更原设计的最终成果形式和内容。
三、成果形式规范要求
结项时需提交2—3万字的研究成果(3份,匿名)和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的一份4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2份);加盖单位公章的《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刻录以上所有结项材料电子稿的光盘1张(光盘上标注项目批准号及负责人姓名)。
计划出版的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出版的,视为项目负责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我办将按有关规定追回经费。
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注明“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字样。
四、成果鉴定及等级认定
成果鉴定中重点把握:成果是否涉及政治敏感问题,是否存在有违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有违中央现行方针政策的内容;成果的创新程度、突出特色和主要建树;成果的学术价值、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成果有何欠缺和不足,以及修改、提高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成果的哪些观点可能或已经引起争鸣等。
凡在研究成果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经查实后一律按撤项处理,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鉴定中,三名同行专家的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且两名同行专家评议结果为优秀的,最终成果认定为优秀;平均分在75分以上,且两名同行专家评议结果为良好的,最终成果认定为良好;平均分在60分以上,且三名同行专家评议结果均为合格的,最终成果认定为合格。对专家建议修改后结项的,坚持暂缓结项和重新鉴定。
五、责任分工
(一)管理单位
1.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项目管理中的有关规定,使每个项目负责人了解掌握政策,明确职责,珍惜荣誉,并在项目研究中积极为课题组提供科研条件。
2.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及时提示项目负责人把握研究进度。对临近到期的项目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手续,如确有必要延期的,应当在到期之前一个月提交延期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成果形式规范要求,认真完成好所负责课题的研究,按期保质保量提交研究成果。
2.项目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有项目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重大调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单位变更,基础性研究项目延期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报我办。
3.项目经费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预算科目设置要遵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科目设置,不得超过使用范围。由于项目资助额度有限,鼓励和提倡依靠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项目研究经费。
(三)自治区社科规划办
1.组织项目的年度检查,及时受理重大事项变更事宜。受理课题结项并组织最终成果鉴定,承担鉴定费用。
2.项目鉴定通过后颁发《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
3.做好对高质量研究成果宣介和转化运用工作。
编辑:包通拉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