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及此前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筑牢“两个屏障”、建设“两个基地”、打造“一个桥头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弘扬“蒙古马精神”等主题列出一批选题,面向全区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者必须依托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招标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共设4个专项,41个选题方向,申请人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投标一个项目。
2.本次招标项目,采取成果申报的形式,申请人按照选题和成果形式要求准备,将项目申请书和研究成果报自治区社科规划办,自治区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组对报送成果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3.招标项目成果形式主要为政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其中政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要紧密联系自治区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和对策建议,有数据有事例,具有可操作性,每篇字数8000字左右;理论文章需要有高度、有深度,说理透彻深入、论证严谨扎实,文风朴实,每篇字数8000字左右。每个申报项目须提交1篇政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4.不得用已受过国家各类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研究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自治区社科联项目等资助项目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申报;不得用已公开发表或被自治区《智库要报》《调查研究报告》《北疆智库》《领导参阅》《决策参阅》等决策咨询类刊物采纳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不得用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成果申报。
三、其他事项
1.报送材料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专项课题投标申请书》(从内蒙古社科规划网“表格下载”栏里下载)和成果各一式4份,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成果格式:成果标题二号华文中宋,正文三号仿宋,一级标题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三号楷体,三级标题三号仿宋加粗,行间距为固定值29磅。成果上不允许标注个人和单位信息。
2.申请书和研究成果纸质稿和电子稿(光盘)于2021年4月15日18:00前,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党委宣传部120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永光
联系电话:0471—4818492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编辑:包通拉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