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批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公示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创新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体系,提升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自治区社科规划办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经过专家评审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并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1日至6月18日。具体入选基地为: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基地(依托内蒙古党校建设)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依托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建设)
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研究基地(依托内蒙古师范大学建设)
4.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研究基地(依托内蒙古农业大学建设)
5.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研究基地(依托集宁师范学院建设)
6.“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研究基地(依托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建设)
7.“蒙古马精神”研究基地(依托内蒙古师范大学建设)
8.内蒙古乡村振兴研究基地(东部)(依托内蒙古民族大学建设)
9.内蒙古作家创作研究基地(依托内蒙古大学建设)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自治区社科规划办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刘慧娟,0471-4812635,13074773566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编辑:包通拉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