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研究基地(依托集宁师范学院建设)2022年开放课题申报通知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推进会精神,服务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推动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助力内蒙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研究基地(依托集宁师范学院建设)自2021年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量身定制的五大战略任务之一的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开展研究,力争为内蒙古安全稳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产出更多优秀成果、提供更多理论和实践支持,自觉承担“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2022年,研究基地将继续整合优势资源,设立课题,面向全区相关学科进行公开征集,以打造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理论性、政策性、实践性的要求,紧紧围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战略任务,为内蒙古安全稳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产出更多优秀成果、提供更多理论和实践支持,自觉承担“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二、管理办法
根据《集宁师范学院科研管理规定》《集宁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科研经费间接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对此次征集课题进行管理。
三、课题种类及资助经费
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研究基地(依托集宁师范学院建设)2022年拟征集10-12项课题,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课题组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相关研究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或条件,能够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三)申报课题的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四)项目申请人参考选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已获得其他经费来源渠道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请者不能将已正式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成果作为项目进行申报。
(五)课题面向全区征集,征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启动资助实施。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研究基地课题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三)申报人须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研究基地(依托集宁师范学院建设)课题(2022年)申请书》(附件2)。
(四)申报日期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有意向的申报者请按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到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邮箱。
六、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及成果提交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重点项目结项需公开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获得自治区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咨询报告1份,或出版专著一部(10万字以上),或提交20000字以上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一份和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一般项目结项需公开发表期刊论文1篇,或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咨询报告1份,或出版专著一部,或提交15000字以上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一份和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结项成果以专著形式结项的项目,并在结项当年出版的条件下,根据实际需求可再申请追加适当额度的项目经费。
获立项资助项目的成果发表时,务必在显著位置标识“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研究基地(依托集宁师范学院建设)项目资助”字样。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要标识课题名称和批准号,不允许标注多家资助。项目成果归属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研究基地(依托集宁师范学院建设),研究基地作为项目资助单位有优先编辑整理、结集出版项目成果的权利,无需再征得作者知情同意,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课题管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文华
联系方式:15034986459
邮箱:jnsykyc@126.com邮编:012000
邮寄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大街59号集宁师范学院科技处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研究基地(依托集宁师范学院建设)开放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研究基地(依托集宁师范学院建设)2022年开放课题申请书
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研究基地(依托集宁师范学院建设)
2022年12月28日
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