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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23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2023-09-28 来源:内蒙古社科规划网 作者: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

  一、《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旨在引导和激励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要求,深入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各项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研究主攻方向,加强我区优势学科建设,更好地为我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出新路来”服务。

  二、《课题指南》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第二部分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研究;第三部分是贯彻落实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精神研究;第四部分是“北疆文化”研究;第五部分是冷门绝学研究;第六部分是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研究。指南第一部分为方向性研究题目,题目可围绕指南修改;指南第二至第四部分为具体研究题目,鼓励按题申报的同时,可以做适当小幅度调整;指南第五至第六部分未提出具体参考题目,申请人可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结合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主选题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其中,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人不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学历限制。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16日后出生),申请人不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学历限制。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且同时作为他人项目参与者不得超过2项。

  四、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且承诺保证担负实际管理职能。

  五、为避免重复研究和多头投入,未结项的国家级各类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研究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自治区社科联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证书日期在2023年10月16日前)。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研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六、项目资助金额按项目类型确定:重点项目10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项目研究周期结束后,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未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追回自治区社科规划办拨付的全额经费。

  七、资助成果形式为专著(数据库)、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系列论文。课题获准立项后,成果形式不予变更。

  (一)以专著(数据库)形式结项,研究时间为立项之日起24个月内(根据研究难易程度,至多延期24个月)。

  1.重点项目结题,需提交正文不低于15万字、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未通过结项鉴定,不得提前公开出版);同时课题负责人需独立在核心期刊(核心期刊范围为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发表一篇与研究主题紧密相关的论文(必须要标识课题名称和批准号,不允许标注多家资助),作为本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2.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结题,需提交正文不低于10万字、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未通过结项鉴定,不得提前公开出版)。

  (二)以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结项,研究时间为立项之日起10个月内(不可申请延期结项,到期未提交结项成果即下函终止研究)。

  1.重点项目结项,需提交正文不低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和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同时需课题负责人独立在《实践》《内蒙古日报》或学习强国主平台上发表1篇3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需与课题主题密切相关)。

  2.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结项,需提交正文不低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和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

  3.政策咨询报告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须以研究成果为基础,立足服务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提供建议,可自选角度设计;二是须在提交结项材料前被厅局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内参刊登,并获得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批示或有关部门转化运用,否则不予结项;三是在内参刊登时,必须标注“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等我办资助字样。

  (三)以系列论文结项,研究时间为立项之日起18个月内(根据研究难易程度,至多延期12个月)。系列论文形式结项不设置重点项目类型,只设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类型。结项时需提交公开发表的同一研究方向的论文3篇或以上,以及3000字左右的综合报告。

  1.课题负责人须发表2篇论文,其中独立发表的期刊论文至少1篇,另外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须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核心期刊范围为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2.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要标识“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字样和课题名称、批准号,且不允许标注多家资助。

  3.综合报告内容要对项目研究目标、单篇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其与总目标的对应关系、论文是否发表及发表期刊等级等情况作一个概述性说明,并对研究成果做归纳总结(每篇论文都须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

  八、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立项后不予变更。

  九、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初评和二评均采取同行专家网上评审方式进行。申报者应按要求在申报系统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字数不超过5000字的《课题论证》。具体要求参考申报系统使用说明。对通过网上评审的项目,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进行重点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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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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