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招标通知
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及各相关科研单位:
为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努力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作出内蒙古贡献,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现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招标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选题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作出的重要指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工作会议要求,招标课题共设置30项指南题目(详见附件)。申请人须围绕指南确定申报题目。
二、招标要求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担负实际管理职能。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申请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申请重点项目,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一般项目,申请人不受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学历限制。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7人。
(三)为避免重复研究和多头投入,未结项的国家级各类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研究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自治区社科联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证书日期截止为2025年4月17日)。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研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专著形式结项,须随申报纸质材料提交不少于1篇(部)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专著、咨政报告,须为原件或原件复印件),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三、经费资助事宜
(一)资助方式
1.中标课题列为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2.根据投标情况,评审确定立项数量。每项中标课题按项目类型资助研究经费,其中以专著形式结项设置为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10万元,以系列论文形式结项设置为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如中标,一次性拨付课题经费。
(二)经费管理
经费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财政厅、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院关于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党宣字〔2025〕3号)规定使用。若负责人未按时提交成果、成果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专著未经同意擅自出版,自治区规划办可终止项目研究并追回全额经费。
四、结项要求
资助成果形式为专著、系列论文。课题获准立项后,成果形式不予变更。
(一)专著形式
1.课题研究时长为18个月。课题成果为10万字左右的专著。
2.课题验收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期15个月,负责人须提交成果初稿(至少8万字以上)至自治区规划办。初稿验收合格后,开展第二阶段研究。第二阶段为期3个月,负责人须按照自治区规划办反馈意见认真修改,并按期提交最终成果,以供自治区规划办择优出版,在此期间负责人不得擅自出版。最终成果提交后,负责人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结项审批书》,以便自治区规划办开展结项工作。
3.若最终成果提交6个月后,未进入自治区规划办出版计划内,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出版。若选择出版,须征求自治区规划办同意及关于是否标注自治区规划办资助字样及项目批准号等信息的意见。
(二)系列论文形式
研究时长为18个月。结项须提交公开发表的同一研究方向的论文(理论文章)3篇及以上,以及3000字左右的综合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篇要求:课题负责人须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须为第一或第二作者)。核心期刊范围为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不包括扩展、入库)、中国核心期刊学术期刊(RCCSE)、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报道性综述、消息、书评等。
2.第二、三篇及以上要求:须在省级及以上报纸期刊发表,其中,课题负责人独立发表1篇。
3.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标识“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字样和课题名称、批准号,除相关主题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外,不允许同时标注其他资助字样。
4.综合报告内容要对项目研究目标、单篇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其与总目标的对应关系、论文是否发表及发表期刊等级等情况作概述性说明,并对研究成果做归纳总结(每篇论文都须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
五、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本次申报使用“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管理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管理系统将于2025年4月2日10时正式开通,登录端口为https://infotitanic.com:8181/,也可由内蒙古社科规划网(https://www.nmgskghb.com.cn/)链接板块进入。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8日10时前,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0时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报送纸质材料要求如下:包括《申请书》(由申报管理系统导出版本;A3纸双面印制并中缝装订;需要加盖公章)一式3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3份和《申报材料汇总表》(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填写)1份。《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采取“1夹5”方式(即在1份《申请书》中夹放3份《课题论证活页》和2份《申请书》),按照《申报材料汇总表》中顺序报送。前期成果须随以上纸质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4月25日17时前报(寄)至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1202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请使用邮政EMS形式,其它快递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 莉(0471-4862714)
朝乐蒙(0471-4868492)
附件: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指南
2. 3.4.申报材料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5年3月21日
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