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北疆文化建设理论研究项目的通知
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及有关科研单位:
2025年度北疆文化建设理论研究项目经评审及公示,立项名单已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强化项目管理并组织负责人做好项目研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起止时间
2025年度北疆文化建设理论研究项目立项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课题研究周期为8个月(自课题立项之时算起)。课题研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求按时结项,鼓励提前结项,一般不予延期。
二、经费拨付及管理
资助经费10万元,均列为重点项目。经费立项时一次性拨付,之后不再追加。课题组不能以资助金额不足为由,擅自变更成果形式和内容。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财政厅、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院关于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党宣字〔2025〕3号)管理并抓好经费使用。
项目研究周期结束后未提交结项成果或未达到结项标准、未征得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同意擅自出版、存在其它违反管理规定情况的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将作终止处理,同时追回拨付的全额经费。
三、结项成果要求
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字数为10万字左右。结项成果要求按照《专项课题招标通知》执行,课题验收分如下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为期6个月,负责人须提交成果初稿(至少8万字以上)至自治区规划办。初稿验收合格后,开展第二阶段研究。
(二)第二阶段为期2个月,负责人须按照自治区规划办反馈意见认真修改,并按期提交最终成果,以供自治区规划办择优出版,在此期间负责人不得擅自出版。最终成果提交后,负责人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结项审批书》,以便自治区规划办开展结项工作。
若最终成果提交6个月后,未进入自治区规划办出版计划内,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出版。若选择出版,须征求自治区规划办关于是否标注自治区规划办资助字样及项目批准号等信息的意见。
四、责任分工
(一)管理单位
1.立项后组织召开培训会议。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管理与结项有关规定,明确相关事项。
2.做好项目中期管理与服务。执行中期检查制度,检查时间由各单位掌握,同时在项目研究中积极为课题组提供科研保障。
3.及时提示项目负责人把握研究进度。对临近到期的项目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手续。
4.审核结项材料,确保结项材料符合自治区社科规划办要求,且材料完整。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成果形式有关规范和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2.项目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变更审批制度。如有项目名称、研究内容重大调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审批。
(三)自治区社科规划办
1.按计划及时拨付研究经费;受理重大事项变更事宜;受理课题结项,承担鉴定费用,择优出版课题成果。
2.项目鉴定通过后颁发《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
附件:2025年度北疆文化建设理论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