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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5-07-18 来源:内蒙古社科规划网 作者:

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鄂尔多斯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经评审及公示,立项名单已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强化项目管理并组织负责人做好项目研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起止时间及立项承诺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立项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课题研究周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招标通知》(以下简称《招标通知》)要求执行。

  课题研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求按时结项,鼓励提前结项。项目研究周期结束后,未提交结项成果、未达到结项标准、未征得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同意擅自出版(成果形式为专著类)、违反项目管理规定的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将作终止处理,同时追回拨付的全额经费。

  二、经费拨付及管理

  资助经费按项目类别确定,其中以专著形式结项设置为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10万元,以系列论文形式结项设置为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经费立项时一次性拨付,之后不再追加。课题组不能以资助金额不足为由,擅自变更最终成果形式和内容。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财政厅、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院关于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党宣字〔2025〕3号)管理并抓好经费使用。

  三、结项成果要求

  课题成果形式为专著、系列论文。课题获准立项后,成果形式不予变更。项目成果形式不同,结项成果要求也各有侧重,均按照《招标通知》要求执行。

  (一)专著形式

  1.课题研究时长为18个月(不予延期)。课题成果为10万字左右的专著。

  2.课题验收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期15个月,负责人须提交成果初稿(至少8万字)至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初稿验收合格后,开展第二阶段研究。第二阶段为期3个月,负责人须按照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反馈意见认真修改,并按期提交最终成果,以供自治区社科规划办择优出版,在此期间负责人不得擅自出版。最终成果提交后,负责人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结项审批书》,以便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开展结项工作。

  3.若最终成果提交6个月后,未进入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出版计划内,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出版。若选择出版,须征求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同意及关于是否标注自治区社科规划办资助字样及项目批准号等信息的意见。

  (二)系列论文形式

  研究时长为18个月(若研究周期内未完成,可申请延期12个月)。结项须提交公开发表的同一研究方向的论文(理论文章)3篇及以上,以及3000字左右的综合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篇要求:课题负责人须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须为第一或第二作者)。核心期刊范围为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不包括扩展、入库)、中国核心期刊学术期刊(RCCSE)、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报道性综述、消息、书评等。

  2.第二、三篇及以上要求:须在省级及以上报纸期刊发表,其中,课题负责人独立发表1篇。

  3.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标识“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字样和课题名称、批准号,除相关主题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外,不允许同时标注其他资助字样。

  4.综合报告内容要对项目研究目标、单篇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其与总目标的对应关系、论文是否发表及发表期刊等级等情况作概述性说明,并对研究成果做归纳总结(每篇论文都须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

  四、责任分工

  (一)管理单位

  1.立项后组织召开培训会议。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管理与结项有关规定,明确相关事项。

  2.做好项目中期管理与服务。执行中期检查制度,检查时间由各单位掌握,同时在项目研究中积极为课题组提供科研保障。

  3.及时提示项目负责人把握研究进度。对临近到期的项目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手续,一般项目如确有必要延期的,应当在到期之前一个月提交延期申请。

  4.审核结项材料,确保结项材料符合自治区社科规划办要求,且材料完整。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成果形式有关规范和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2.项目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变更审批制度。如有项目名称、研究内容重大调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审批。

  (三)自治区社科规划办

  1.按计划及时拨付研究经费;受理重大事项变更事宜;受理课题结项并组织最终成果鉴定,承担鉴定费用。

  2.项目鉴定通过后颁发《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5年7月17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批准号

课题名称

姓名

单位

项目类型

成果形式

2025ZZA101

辩证法与马克思主义科学性研究

赛音巴亚尔

内蒙古师范大学

重点项目

专著

2025ZZA10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

马  宁

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

重点项目

专著

2025ZZA103

数智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创新发展研究

杨蕴丽

内蒙古师范大学

重点项目

专著

2025ZZB10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整体性研究

徐贵恒

内蒙古党校

一般项目

系列论文

2025ZZB105

数智时代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创新发展研究

闫静静

内蒙古大学

一般项目

系列论文

2025ZZB106

“两个结合”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

薛志芬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一般项目

系列论文

2025ZZB107

数智时代马克思主义民族交往理论创新发展研究

王  刚

内蒙古大学

一般项目

系列论文

2025ZZB108

增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领力研究

王  敏

内蒙古科技大学

一般项目

系列论文

2025ZZB109

数智时代马克思劳动解放思想研究

富  强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鄂尔多斯研究院

一般项目

系列论文

2025ZZB110

自媒体时代主流意识形态话语青年化表达创新研究

周富贵

内蒙古师范大学

一般项目

系列论文

编辑:贾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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