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及各相关科研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我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由自治区社科规划办统一受理。申报具体要求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opss.gov.cn/)的申报公告为准。
2.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将下达自治区社科规划办。考虑到我区学科建设和发展实际,限额指标不做具体数额分配,但各单位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025年申报数量(2025年申报数量在5项及以下的单位,2026年度至多申报5项),我办将统一召开全区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初筛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原则,优中选优,选出代表我区研究水平的高质量项目上报。
3.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规定的申报条件做好组织、受理、审核工作。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我办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
二、材料审核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做好资格审查和内容审查工作。凡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2.申请人近3年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作撤项、终止处理,近3年主持的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曾被作撤项、终止处理,或有其他不良记录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或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报批评的。
请各相关单位对照《申报公告》进行认真审核,做好申报资格审查工作。区内初评结束后,我们将通报提交违规材料的单位,并限制下一年申报数量。
三、申报方式及报送要求
1.网络申报。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录全国社科工作办官网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上传《申请书》。
2.《申请书》《活页》报送要求详见附件。
四、报送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按规定做好申报信息审核工作。服务管理平台内责任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7日17时。纸质版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6月7日至6月8日12时(驻呼单位需在此时间范围内报送至我办,非驻呼单位需在此时间范围内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我办)。为保障项目初筛会议按时召开,所有材料均要在截止日期前报送到自治区社科规划办,逾期材料将不予受理。
非驻呼单位请务必使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邮寄并计算好邮件到达时间,以免材料丢失和误期。不接收其他形式快递或同城跑腿服务提交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维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整理和资格审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不出差错,尤其要认真核对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成果形式、预期成果字数(单位为千字)、预期结项时间等信息。
3.考虑到年度项目申报量较大,请各相关单位有计划有安排地错峰申报,避免在截止日期前扎堆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李莉、田雷(0471—4862714、4862151)
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800—1636
报送及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一号内蒙古党委宣传部理论处(社科规划办)1202办公室
附件:
3.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统计表(分学科统计)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
编辑:贾小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