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乌兰察布市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专项课题的通知
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新型智库、文科实验室,自治区各相关科研单位:
2026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考察,强调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求我们积极推动绿色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和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多作贡献;加强特色农牧产品产销衔接,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因地制宜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厚爱、殷殷嘱托转化为干事创业的自觉行动和实际成效,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决定组织开展专项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鼓励开展跨学科、应用性、前瞻性研究,着力推出一批具有决策影响力与学术引领力的标志性成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二、选题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与此前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一脉相承、一以贯之,具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指导意义,是做好内蒙古工作的根本遵循。应当立足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视野,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深刻把握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的深刻内涵,突出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政策咨询的应用型研究导向,聚焦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绿色算力与数字经济、因地制宜推动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边疆治理与安全稳定等重大命题开展对策研究,申请人可围绕以下方向自拟题目:
(一)生态优先与生态系统治理;
(二)绿色算力、算电协同、算水协同与数字经济;
(三)新质生产力与产业转型;
(四)区域发展战略;
(五)正确政绩观;
(六)农牧区发展与共同富裕;
(七)其他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核心命题。
三、具体要求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担负实际管理职能。
(二)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具有初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7人。
(三)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项目研究周期结束后,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未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追回自治区社科规划办拨付的全额经费。
(四)研究成果形式为政策咨询报告与理论文章两类。研究时间为立项之日起8个月内。
重点项目结项需完成以下任意1项研究任务:
①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的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成果优先报送《智库要报》,若《智库要报》因选题排期或内容适配等原因不予采用,申请人可改投其他厅局级及以上党政部门主办的内参或期刊,但必须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等资助信息,成果须在研究周期获得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批示或有关部门转化运用,以上均需有佐证材料作为结项凭证。
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发表与课题研究主题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1篇(含)以上,本着“能标必标”的原则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等资助信息。
一般项目结项要求需完成以下任意1项研究任务:
①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的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成果优先报送《智库要报》,若《智库要报》因选题排期或内容适配等原因不予采用,申请人可改投其他厅局级及以上党政部门主办的内参或期刊,但必须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等资助信息。
②在《内蒙古日报》或《实践》杂志(或其他省级党报党刊)或学习强国平台主平台发表与课题研究主题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1篇(含)以上,本着“能标必标”的原则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等资助信息。
(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围绕本主题组织开展相关研究。研究成果达到本次结项标准并标注为基地研究成果的,可由各重点研究基地统一组织,于2027年5月前报送自治区社科规划办,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将视情况择优资助。
四、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使用“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管理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管理系统将于2026年10月28日10时正式开通,登录端口为https://infotitanic.com:8181/,也可由内蒙古社科规划网(https://www.nmgskghb.com.cn/)链接板块进入。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10时前,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6日10时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如下:包括《申请书》(由管理系统导出版本;A3纸双面印制并中缝装订;需要加盖公章)一式1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3份)和《申报材料汇总表》(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填写)1份。《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采取“1夹3”方式(即在1份《申请书》中夹放3份《课题论证活页》),按照《申报材料汇总表》中顺序报送。纸质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12月3日17时前报(寄)至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1202办公室),逾期不受理纸质材料。邮寄材料请使用邮政EMS形式,其它快递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莉、张铭(0471-4812714、4812150)
技术人员及联系电话:王老师(15561006509)、孙老师(15771510338)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6年10月21日
编辑:贾小燕
